拍卖公告
受委托,拍卖人定于2017年5月26日10:00在乐山市富丽华大酒店会议室采用现场与网络同步竞价方式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
一、标的状况:
标的:乐山市市中区苏稽镇杨湾乡长春村、长虹村三宗工业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其中,房屋面积合计约:9324.44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合计约:49964.20平方米),拍卖参考价:942.592万元,竞买保证金:100万元。
二、竞买报名:有意竞买人请于2017年5月23日16:0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不计息)将保证金交至指定账户(账户名称: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分行柏杨路支行,账号:2306005429100003577),并于2017年5月25日16:00前凭相关证件到我公司办理竞买报名手续。
三、特别说明:
1、以上标的整体购买者优先,无整体竞买者,可分开拍卖。
2、请标的所涉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于拍卖日到场,如参加竞买请持相关证明按上述要求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3、标的即日起于标的物现场展示,按现状拍卖,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过户税、费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法院只出具成交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本公告同时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发布。
报名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益街38号理想中心4栋1406室。
咨询电话: 18108034237(严女士)
四川省盛世龙拍卖有限公司